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1.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具备良好的数学基础知识,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对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及相关领域具有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一级学科中有关领域的研究发展趋势,熟练掌握相关的计算和实验技术,对本学科的某一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并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
2.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指导和组织课题进行研究工作及科技开发工作的能力,以及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具有成为该学科学术带头人的素质。能独立承担对学科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有意义的研究或开发课题,能胜任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产业部门有关方面的教学、研究、开发、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
3.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可选修第二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并行计算理论与技术,高性能计算机体系结构,分布式存储系统,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虚拟化技术,并行计算机系统与自动并行化技术。
大数据算法与分析技术,碎片化知识挖掘与融合,智能网络学习环境理论及技术。
3.分布式系统与普适计算
分布式计算与系统,操作系统与虚拟化技术,大数据系统与云计算,区块链技术与应用,云安全与数据隐私保护,普适计算与智能感知,物联网与边缘计算等。
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软件工程数据挖掘,网络数据挖掘,计算智能与挖掘技术,海量数据管理,数据安全,大数据计算技术,计算生物学,生物信息处理,医疗健康大数据工程技术。
密码学,隐私保护,可信计算,物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广义人机交互。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5年。
1. 采取以指导教师为主、导师负责和专业研究所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也可和其他高校、研究单位或企业联合培养,并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指导。
2. 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并检查督促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指导研究生论文选题、文献查阅、调研、科研工作、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
3. 学习期间,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项国家科研基金申请书撰写,培养博士生申请科研项目的能力。
4. 研究生应当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报告会、讲座会以及学术会议和其它学术活动,提高国际化交流能力。研究生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的“两助一辅”,提高社会活动能力。
博士研究生培养包括课程学习、学科基础文献阅读、实践和论文工作等环节,共需修满27个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10学分,学科基础文献阅读环节2学分,实践环节7学分(学术活动(讲座)2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两助一辅2学分,基金撰写1学分,1学分),论文环节8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中期考核6学分)。
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10学分课程的学习并考试或考查合格。学位课程不少于8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2学分,专业学位课中数理基础课2学分,专业理论课4学分)。所有课程必须在入学后两年内完成。具体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下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选课要求 |
公共学位课 |
1 |
MLMD6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1 |
AUT06003 |
泛函分析及应用 |
2 |
数理基础课,至少选 修2学分 |
2 |
INFT6002 |
神经网络理论及应用 |
2 |
||
3 |
MATH6002 |
计算方法(B) |
3 |
||
4 |
MATH6003 |
工程优化方法及其应用 |
2 |
||
5 |
MATH6005 |
数理统计 |
2 |
||
6 |
MATH6006 |
随机过程 |
2 |
||
7 |
MATH6119 |
最优化方法 |
2 |
||
8 |
C0MP7108 |
算法分析与复杂性理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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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INFT6106 |
线性空间与矩阵分析 |
3 |
||
10 |
C0MP7104 |
信息系统建模理论与方法 |
2 |
专业理论课,至少选 修4学分 |
|
11 |
C0MP7120 |
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 |
3 |
||
12 |
C0MP7119 |
分布式系统 |
2 |
||
13 |
C0MP7115 |
可信计算-理论与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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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AUT06112 |
智能计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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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AUT06109 |
SystemOptimizationandScheduling |
2 |
||
16 |
C0MP6101 |
并行计算机体系结构 |
2 |
||
17 |
C0MP6102 |
计算机网络理论及应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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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C0MP7003 |
Internet原理与技术 |
2 |
||
19 |
C0MP6106 |
并行计算理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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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C0MP6107 |
高等数理逻辑 |
2 |
||
选修课 |
/ |
/ |
在全校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修(不包括硕士期间已经选过的课程。如未选全英文授课的学位课,必选1门全英文授课的选修课) |
>2 |
选修 |
实践环节 |
1 |
INFT6004 |
学科基础文献阅读 |
2 |
必修 |
2 |
BXHJ8002 |
基金撰写 |
1 |
必修 |
|
3 |
BXHJ8003 |
学术活动(讲座)博 |
2 |
||
4 |
BXHJ6006 |
社会实践 |
1 |
||
5 |
BXHJ8007 |
两助一辅 |
2 |
||
6 |
BXHJ8009 |
1 |
|||
论文环节 |
1 |
BXHJ8001 |
中期考核(博) |
6 |
必修 |
2 |
BXHJ8004 |
开题报告(博) |
2 |
研究生学术活动(讲座)分为必听讲座和选听讲座。必听讲座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选听讲座包括与学科紧密相关的“学科前沿系列专题讲座”(由各二级学科组织若干教授对本学科前沿知识进行讲座,每个讲座由5个以上讲座组成)一个系列和在全校范围内选听“前沿学术讲座”1次。完成上述活动后计1学分。完成自己公开前沿学术讲座1次,计1学分。
(1) 研究生“社会实践”是指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本学科规定的业务实践外,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
(2) 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可以通过组织和参与社会调查、支教、扶贫及其他志愿者服务等方式进行,提倡以小组或团队形式开展活动,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 研究生完成“社会实践”活动后,需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见附件),内容包括实践过程概述及体会、感想等,并附必要的佐证材料。社会实践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应在报告上填写评语。研究生提交由实践单位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书面实践报告,学院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4)其它要求参照《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29号)。
(1) “两助一辅”是指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工作,其目的是培养研究生的综合能力,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2)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至少一个标准岗位的助教、助管或辅导员工作。通过者计2学分。
(3) 其它要求参照《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7〕88号、《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108号)和《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
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项国家科研基金申请书的撰写,培养博士生申请科研项目的能力,导师同意通过后,计1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必须有一定经历,可通过以下途径完成:
(4)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的A类或B类国际会议),并做墙报展示或做口头报告;
(5) 选修国外高校全英文在线课程(MOOC),并取得合格证书;
学生在完成以上项目后应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由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审核后,记1学分。
(2) 研究生开题前应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完成学科基础文献阅读工作,并撰写开题报告。论文选题应是学科前沿领域课程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3) 开题报告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在学科范围内公开举行,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条件等做出论证。开题报告会至少须有本学科及相近学科的3位专家组成,导师可以作为其中1位专家,另2位专家可以是教授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并作出考评意见。通过开题报告考评者计2学分。
(1) 博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起至第三学年末完成博士中期考核,每次中期考核实行末位分流。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博士。不通过者,可以参加下学期的中期考核。每人最多有两次参加博士中期考核机会。第二次中期考核不通过者,予以退学处理。
(2) 学科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小组,由5-7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多个考核小组)。
(3) 主要对博士生的学习与科研工作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着重考核博士生业务表现与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进行及时分流。考核合格者计6学分。
(4) 其它要求参见《关于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14〕25号)。
(1)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由系(所)组织预答辩,预答辩会应在系(所)范围内公开进行,参会者应包含预答辩委员会和其他感兴趣的教师或学生。预答辩委员会至少包含3名教授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副教授。
(2) 预答辩评委听取研究生关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的报告,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考试成绩、论文水平等进行全面的审核,认为达到学位要求时,方可同意申请正式答辩。
(1)学位论文由博士生在导师指导或学术群体指导下独立完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
(西交研〔2003〕14号)的精神进行严格评审和答辩。
(2)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名委员组成(其中,任博士生导师以来第一个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由7名委员组成)。
1. 博士研究生第二次中期考核不通过者,予以退学处理。
3. 博士研究生因心理健康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应及时休学。休学1年以上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予以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