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说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2 浏览次数:

课程编号:GNED100548

学时:32 (理论学时:24; 实验学时:8)

学分:2

课程类别:基础通识类选修课

所属板块:生命关怀与社会认知

选课要求:医学部非本科生限选

任课教师:潘承恩教授、刘昌教授、李红霞教授、张月浪教授、相凯宇讲师

潘承恩,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医疗损害鉴定首席专家。1993年被国务院授予有突出贡献科学工作者。现为西安交大一附院普通外科首席专家,医院专家委员会委员,获得省、部级科技奖8项;主持或参与编写的教材和专著共15部,国内、外发表论文218篇,是全国高等教材第五、六、七版《外科学》编委会委员。

刘昌,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交大一附院副院长。从事临床教学工作20余年,外科学博导、全科医学硕导。《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杂志编委。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陕西省优秀博士论文指导老师、第二届台湾新华“重教奖”;入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及“后备名师”;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以及医学部“子牛奖”。担任《医学人文》、《健康中国》、《消化系统疾病》、《外科学》课程主讲教师。获授课竞赛一等奖;参与完成的教学成果获陕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教学成果特等奖。参与编写人卫出版社国家规划教材《外科学》等教材7部。主持卫生部视听教材2部,陕西省教改项目2项,教改项目5项。组建成立“陕西省医学人文教育研究中心”,担任主任。主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医学人文项目及本科在线《医学人文》课程建设。为专硕及住培学员开设《医学人文》线下课程并为主讲教师。主持开设“医学人文H-Talks讲坛”;建设医学人文实践教育基地、人体科学生命馆等项目。

李红霞,主任医师,教授,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一附院医务部副部长。硕士、博毕业后一直从事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项,荣获校级教师授课比赛一等奖、二等奖多次,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发表研究论文30余篇,SCI收录3篇,主持、参与国家、省级和院级科研基金项目6项。

张月浪,教授,主任医师,医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陕西省医学人文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西安交大一附院医学影像科学科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承担5年制、7年制、留学生、实习学生、进修医师的各级教学与带教工作,教学效果良好。2009年度参加校级教学比赛获优秀奖。参与西安交大MOOC《医学人文》的制作,目前已在学堂在线及中国大学MOOC网上线;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医学人文与实践》选修课的讲授,参与一附院教改项目《医学人文与实践》混合式教改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在国内核心专业杂志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发表SCI论文6篇,教学论文3篇。参编医学专著5部;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校级科研课题1项,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相凯宇,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讲师,2014年获第三届全国高校技能大赛复赛一等奖。

课程内容简介:

《医案说法》课程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为引,以发生在医院的真实、具体的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分析案例、讲清道理、对正法律条文。能够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医务工作者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医药卫生法规的基本理论;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维护医患权益的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法律素养基本内容、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遵守医疗诊疗规范、尊重患者合法权益、注重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具体的医疗案例。

课程特色:

在教学中选用与教学内容相一致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雨课堂、案例教学、情景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多种相结合的方式,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传授法律知识,注重课堂氛围的营造,引导学生独立思考问题,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先修课程:

授课模式:面授讲课+视频教学+模拟法庭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1] 孙红,王晓燕. 医学人文案例精粹.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2] 杜万华,郭峰,吴兆祥,陈龙业.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规则精释与案例指导.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18

考核方式:平时表现占30% +实践成绩占30% +期末考试成绩占40%

主办单位:教务处
地址及电话:兴庆校区教学主楼1304#  029-8266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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