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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22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2023年05月30日 13:39  点击:[]


一、专业选择范围

1.2022级在籍在校且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专业选择。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2.2022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2级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按照相应大类参加2022级专业选择;已经确定主修专业的,不再重新选择专业。

3.2022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预科转入学生,已确定主修专业,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二、时间安排

1.5月学院向学生公布经学校审定通过后的专业选择实施方案,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宣讲活动。

2.5月31日8:00-6月2日18:00,学生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专业选择模块查看各专业接收计划,并完成系统志愿填报,6月2日18:00后系统自动关闭

3.7月3日前完成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认工作。

4.7月7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月7-9日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录取结果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变更学籍。

 

三、专业选择的程序

(一)专业接收计划

学院依据2022级参与专业选择总人数及各专业已招收学生数(预科、港澳台、留学生),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学生可于5月31日8:00后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专业选择模块查看。

(二)开展专业宣传与咨询

通过专业导论课程开展8个专业宣传介绍;组织线下专业咨询会;固定时段接受电话咨询。

(三)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学生根据个人学业兴趣,参考大类内备选专业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填报志愿;未按要求填报或提交者,系统在接收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具有专业预选择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应填报预选专业。满足专业预选资格要求的学生直接被预选专业录取,被淘汰的学生随普通学生选择专业。

(四)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

学生在书院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学院核对培养方案中2022—2023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成绩。核对无误的,应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已核对无误。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智育成绩×9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智育成绩为培养方案中2022—2023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专业导论课、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六)确定专业选择结果

专业选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和备选专业接收计划及专业大类包含专业范围确定选择结果。

专业选择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系统将自动完成学籍异动。

专业选择结束后,学生根据已选择专业的培养方案,按选课通知选下学期课程。

未尽事宜由经济与金融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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