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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 (人文社科类) 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1-11-18  点击:[]

各位老师:

为了扶持和引导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竞争力,培育创新性和竞争性强,符合国家目标需求的后备科研项目,推出有影响力的智库和社会服务成果,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交科〔2017〕49号)和《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西交社科〔2018〕10 号)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将申请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科研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申请资格

1.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项目:主要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过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教授不得申请。

2.学科交叉项目:主要支持学科间的跨学科研究,为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奠定基础。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与省部级在研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应有拟交叉学科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

(4)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5)教授不得申请。

3.国际问题研究与国际合作项目:国际问题研究类项目主要支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外交战略、全球问题、国际区域和国别问题研究,培育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国际问题研究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主要支持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申请资格: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与省部级在研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校内各类科研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教授不得申请。

4.重大培育项目: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为导向,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研究。

申请要求:

(1)申请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已获得过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重大培育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4)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为项目结项的必要条件。

5.重大成果专项:鼓励我校教师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出版机构出版著作,推出优秀成果,以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形式组织受理、评审和资助。

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为著作权人,著作须以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署名人;

(2)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成果须完成全部书稿,并提供正式出版合同;

(4)已出版的图书、论文集、教材、工具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网络出版物等不予资助。成果受到国家、省部以及校内其他出版经费资助的,不得申请本出版基金;

(5)为鼓励学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各类成果出版项目,申报重大成果专项的书稿原则上须有以上项目的申报记录。

6.十九届六中全会专项科研项目: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申请要求: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3)国家或教育部重大、重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申报国家或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记录为本项目结项的必要条件。

7.重点科研平台学术团队支持专项:为支持人文社科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究基地(智库)的建设与发展,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党和政府决策,设置重点科研平台学术团队支持专项。

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华

Email:eclihua@xjtu.edu.cn

电话: 82663932

二、研究期限、资助经费与拨付方式

1.重大培育项目:研究期限至取得规定的国家级重大项目为止,资助金额20万元,分批拨付。

2.重大成果专项:研究期限1年,全额资助出版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成果,超过5万元的,每套成果定额资助5万元,每年一次性拨付。

3.其他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经费资助额度为3-8万元,分批拨付。

以上所有项目经费须在拨付年度加快执行。

三、申报评审和立项

1.资格审查:学院和学校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

2.申报评审:

(1)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项目、学科交叉项目、国际问题研究与国际合作项目和十九届六中全会专项科研项目

通过申报,以会议答辩形式进行评审。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端口于11月19日开放,请拟申请人在11月19日至12月2日内登陆:http://stdmis.xjtu.edu.cn/,在“基本业务费项目申报”中选择拟申报批次,按照系统流程填写基本信息、下载正文模板并填写、上传正文,完成系统申报信息填报并提交,经申请人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学院领导两级审核后推荐至学校。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带水印版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学院盖章)、申请汇总表一份(学院盖章)。

(2)重大培育项目

申请人根据前期研究基础自拟题目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经过校内(外)专家充分论证,达到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的完备程度,确保内容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申报重大培育项目需同时提交基于该项目凝练填写的《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选题指南征集表》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选题指南征集表》(见附件1),直接入选学校重大项目指南库,获批立项后将优先推荐选题指南至国家相关项目管理部门。

重大培育项目申报常年受理,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学院盖章),学校定期组织评审,通过后立项资助。

(3)重大成果专项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书和书稿一式三份(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学院盖章,书稿简装),由社科处组织通讯评审,经评审通过后立项。

3.立项:对经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择优立项资助,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校审定并批准实施。

四、注意事项

1.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所有项目类别作为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并不得参加其他项目。项目参加人不得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

2.往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结项未通过、或经费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

3.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资助,至今没有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已获得过以上所有项目类别2次者不得申请(重大培育项目和重大成果专项除外)。

4.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3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

五、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12月3日(周五)下午16:00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院主E708进行汇总,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统一发至:shuting19@xjtu.edu.cn。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舒婷

Email:shuting19@xjtu.edu.cn

电话: 82667290

地址:兴庆校区主楼E座7楼708办公室

人文科研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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