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菁英班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5-27 点击量:

西交教〔2015132

 

菁英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做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的组织实施,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资源共享,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高等教育,加快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等方面不断取得实质性成果,学校从2012年开始启动菁英班人才培养计划。为规范菁英班管理,确保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菁英班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示范和先导,是学校探索实施本科特别人才培养的通道。菁英班面向行业前沿选择方向,与相应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合作,从大二及以上本科生、低年级硕博士研究生中按不同学科专业选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保持原修读专业方向、培养计划基本不变的基础上,修读菁英班培养计划。

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三条  菁英班面向产业前沿方向,培养具有交叉学科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相关技术实践与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为国家战略发展输送面向行业与科技前沿领域具有领军潜质的卓越人才。

第三章 招生与选拔

第四条  招生规模。为保证菁英班培养质量,菁英班每届招生规模保持在30人左右。

第五条  招生范围。从大二及以上本科生、低年级硕博士研究生中按不同学科专业限额选拔学有余力的学生开展校企协同培养,本科生比例不低于50%。

第六条  选拔方式。学生自主报名,选拔考试由校企联合专家组组织,采用笔试(或机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按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第四章 培养模式

第七条  培养方案。校企双方派遣企业工程师、行业专家和校内相关学科专家共同组成培养方案修订小组,结合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要素和行业发展趋势与需求,制定菁英班培养方案。

第八条  学制。菁英班学制分为一年制与两年制:

一、 一年制:培养期限一年,全程参加菁英班教学环节并通过终期考核者,可获得菁英班结业证书,并有资格参与菁英班评优表彰活动。

二、 两年制:培养期限两年,在完成原专业和菁英班辅修专业学习后,按照两个专业要求获得双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实践环节训练,并通过双学位论文答辩,获得主修专业和菁英班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 具体管理办法请参照《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第九条  培养环节。菁英班主要培养环节如下:

一、 理论课程。以合作企业或科研院所专家为主,校企双方共同为菁英班学员授课。

二、 项目实践或科创计划。由合作企业或科研院所发布项目实践或科创计划,学员组队申请(每队3-5人),每个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的一个研究方向,校企双方分别为每个团队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三、 专业实习。菁英班学员在暑假小学期期间赴企业或科研院所进行为期两个月以上的专业实习,以团队形式参与具体研究项目和实际生产工作。

四、 毕业设计(两年制)。菁英班学生可在项目实践、科创计划和专业实习的研究基础上,开展毕业设计研究和写作。

第十条  理论课程经学科专业审核后可替代原专业培养方案通识类选修课、专业课等,项目实践或科创计划可替代课程设计或小项目设计,专业实习可替代相应的实习环节。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校企双方指定专人成立菁英班管理小组,共同管理菁英班教学活动开展和日常事务运行。

第十二条  企业或科研院所为菁英班运行提供师资、经费等支持。在企业或科研院所学习、从事实践活动期间,由企业或科研院所负责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为菁英班运行提供师资、经费支持和教学条件保障,对菁英班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 校级管理

1. 校级管理由实践教学中心组织开展;

2. 对菁英班发展路径进行顶层设计;

3. 制定菁英班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菁英班发展进行宏观管理;

4. 负责协助学院(部)与校外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对接,达成协议共建菁英班;

5. 负责协助学院(部)开展菁英班的招生选拔工作;

6. 为菁英班正常运行提供经费、场地等教学条件保障;

7. 负责管理合作企业或科研院所为菁英班运行投入的相应经费。

二、 院级管理

1. 院级管理由菁英班主管学院(部)开展,受实践教学中心业务指导;

2. 配备教务员、班主任负责菁英班学生的日常管理;

3. 配备相应师资,校企联合共同开展菁英班教学活动开展;

4. 定期总结并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菁英班进展报告。

第六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四条  考核组织。由校企双方专家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菁英班学员在学习期间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

一、 两年制辅修双学位菁英班考核方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

二、 一年制菁英班考核方式由平时考核和终期考核组成,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得出最终考核成绩:

1. 平时考核

1) 每门理论课程结束后学生提交学习报告,由任课老师根据学习报告评分;

2) 专业实习结束后,由企业或科研院所组织答辩,将实习成绩填入实习鉴定表中;

3) 项目实践或科创计划完成后,由企业或科研院所组织答辩,根据贡献程度和研究成果等因素为团队及每位学生评分。

2. 终期考核:由校企双方专家共同组成考核小组,组织菁英班学生针对菁英班所有学习环节进行学业汇报,考核小组为学生进行评分。

第十六条  奖励。企业或科研院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按照最终考核结果,为菁英班学员颁发科创计划奖学金、菁英奖学金和获奖证书,鼓励和表彰菁英班学生的优秀表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以菁英班合作协议为基础制定,如有冲突以合作协议为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实践教学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实践教学中心

                                     20213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