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校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2.承担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民宗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职责,统筹协调成员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检查分党委统战工作。
3.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4.联系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5.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民宗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做好侨务工作。
8.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