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2023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发布者:贾丽萍    发布时间:2022-12-15    阅读人数:

学位会

日期

事项

承办部门

2023年第1次

校学位会

3月7日前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学院

教务处

3月16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学位办

2023年第2次

校学位会

6月6日前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学院

教务处

6月15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学位办

2023年第3次

校学位会

9月12日前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学院

教务处

9月21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学位办

2023年第4次

校学位会

12月5日前

报送校学位会审议议题及学位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学院

教务处

12月14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博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硕士学位(统招、同力、专业)、

学士学位等

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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