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文件
交校办发〔2015〕18号
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学校决定2015年9月27日中秋节放假;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7日,共7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9月27日(星期日)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
二、10月1、2、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7日公休、调休。10月8日(星期四)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10
月10日
(星期六)上
10月
7日
(星期三)的课,原安排在
10月
10日
的课程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10月1日起,学校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上班和上课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作息时间表”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联合下发,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学生、教职工遵照执行。
四、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根据本通知精神,负责调整好兴庆校区、雁塔校区、阳光小区、曲江校区班车运行时间。
五、学校各单位要就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并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请各单位于2015年9月26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值班表(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9月13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