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为使广大师生安全、愉快地度过中秋节、国庆节,保证校园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防范能力
各部门要在中秋节、国庆节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要重点教育师生员工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不要在办公室、宿舍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时关闭门窗、电源、气源、水源。要提醒广大教工、学生外出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出行安全,尽量避免到高、难、险的旅游景点。同时,教育学生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及邪教活动。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各类隐患
中秋节、国庆节前,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消防、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电气燃气设施和彩钢板临建房、大型活动场所、实验室、图书馆等要害部位。对还没有拆除彩钢板临建房的单位,单位领导一定要按照西安市消防支队和学校的要求进行拆除。在检查中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派人值守。对不认真履行消防等安全职责造成火灾事故的,学校将严格进行追责。
在各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保卫处负责校级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实验室处负责组织实验室的安全检查;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负责所属施工工地、学生食堂和天然气管道的安全检查;物业宿管部门要加强宿舍管理,严格学生宿舍查证验证,严禁学生宿舍留宿他人,禁止宿舍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负责校内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住房处负责家属区的安全检查;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曲江校区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各单位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立即整改,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杜绝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都必须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值守,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辅导员、班主任要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党、校办和保卫处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在国庆节收假后,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校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何志军,82665639,保卫处116室)。校综治委将对全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结果纳入2015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内容。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