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科学技术与学科建设处工作人员职责如下:
一、岗位A职责
1.在医学部领导下,全面负责科学技术与学科建设处的工作;
2.负责开展医学科研管理工作,做好医学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3.负责拟定医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并推动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4.负责组织落实医学各级各类重大重点项目、科技成果奖、科研人才计划项目、协作交流和科研合作项目的策划、申报、推动与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落实与国家、省、市、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络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B职责
1.协助处长,负责起草科学技术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2.组织落实医学各级各类重大重点项目、科技成果奖的策划、申报与管理工作,医学部科研机构及各级重点科研基地的规划、申请、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与医药企业、医院的产学研合作和横向合同审查、办理及相关业务咨询;
4.负责医学部教职工申请各类专利的审查、资助等相关知识产权工作;
5.负责科技数据统计、科学信息的收集,处内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岗位C职责
1.配合处负责人落实科学技术与学科建设处的各项工作;
2.配合处负责人起草医学部科技计划的发展规划;
3.配合处负责人起草相关科研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国家“973”“863”计划等国家级项目的策划、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策划、申报和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策划、申报和管理工作;
7.负责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策划、申报和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岗位D职责
1.配合处负责人起草医学部国家奖和省部奖的发展规划;
2.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以及其他各类科技成果奖的策划、组织申报及管理;
4.负责各类横向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和医学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6.协助完成医学部、学校、科技厅/局等部门的各类科技统计工作;
7.负责科技处信息化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岗位E职责
1.配合处负责人起草医学部各类科研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和政策;
2.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基础研究基地的组织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医学部内各类科研基地,以及其他校企合作的重要科研基地的组织和评估工作;
4.负责医学部学术委员会、各类学术交流和医学会相关工作;
5.负责各类专利的申请、审查、统计等相关知识产权工作;
6.负责科技处办公用品、各类印章及固定资产、文件的收发及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岗位F职责
1.配合处负责人制定医学部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落实医学“985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等工作;
3.制定医学“985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及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
4.组织医学“985工程”建设项目的调研、预算及申报工作;
5.协助学校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及预算评审和抽查审计等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