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学部网站主页公共信息的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医学部网站主页作为医学部电子网络信息门户的优势,为校内外访问者提供准确、及时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并保证主页作为学校窗口的良好形象,特制订本规定,内容如下:
一、医学部主页建设和管理主要由办公室负责,技术支持和保障由信息中心负责。医学部主页的公共信息,原则上必须通过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发布。
二、主页公共信息发布的主体是各院(部)、机关各部处及直属单位,其中,以医学部名义发布的公共信息需主管部领导审签。
三、主页公共信息是指适合向全校师生、各单位及社会公开的公共信息。具体分为医学部新闻、通知公告、学术讲座、招标公告、招聘启事、重要活动等,具体审批及发布办法如下:
1.学部新闻:医学部主页中新闻栏目下的各类新闻由办公室审核发布。
2.通知公告:以医学部为信息发布主体,或二级单位、职能部门、附属医院、直属单位代表医学部所发布的社会公共信息,如公告、通知及一般启事等,其内容应经信息来源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两办审核后,在医学部主页相应位置发布。
3.招标公告:须由经相关法律程序核准、具备代学校行使招标权资格招标领导小组等单位审批,办公室审核后在医学部主页发布。
4.校级学术讲座、交流活动、重要会议公告:需报送主管部门及办公室审批,在主页设专门栏目统一发布。
5.招聘启事:须由人事处审批,在人事处等相关网页发布,主页提供链接。
6.招生培训信息:须经招生单位领导或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在招生单位网页上发布,主页通过专门栏目提供链接。
四、医学部主页中有关学校概况的介绍,以及教师队伍、人才培养、招生就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合作交流等内容的动态信息,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编写、审核与发布;如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由综合办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发布机制,统一信息来源、内容和发布途径。
五、原则上不属于以上范围的校内公共信息及其他部门信息,可通过校内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或二级单位网站发布,而不在医学部主页发布。
六、主页新闻报道、通知公告即时更新,并在“更多内容”中保留相当时间。
七、各单位主管领导对本单位发布的各类公共信息要严格审批,严禁在医学部主页、校内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或二级单位网页发布工作秘密、国家秘密等涉密信息。
八、此规定自2013年1月起试行,由综合办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