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金融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实施细则
依据2023年招生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经济与金融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院领导、系主任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
二、申请条件
符合《 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所在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所在学校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或其它相关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 B+及以上,综合成绩排名前 15%;
3、其他经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满足以上条件,且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或被我院录取为夏令营营员者优先招收。
三、接收流程
1.预报名请于2022年9月22日12:00前,登录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yzbm.xjtu.edu.cn)进行报名。预报名申请经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组初审后,将在预报名系统中发送复试及预接收通知,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事项详见学校研招网及本院网站发布的预报名通知。
2.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3日开始,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9月28日0: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4)上传材料:
本人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及学院(部、中心)规定的其它附件,并填写获奖、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
(5)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我院将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当日12:00开始接收工作,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于接收工作开始4小时内完成报名、录取,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拟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其它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 2023 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根据学校文件,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学术型硕士生,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照《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西交研〔2017〕93号);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 2023 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56906 高老师
网址:http://sef.xjtu.edu.cn/
信箱:yinguxi@mail.xjtu.edu.cn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