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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面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16点击:

根据学校《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拨工作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3〕161号),现将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面试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面试考核专家小组。

2.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分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主要领导及各系所所长组成,负责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确定资格考核小组成员,监督考核过程,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定拟获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人员名单等。

3. 面试考核专家小组由7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学位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四所一中心各推荐1人),负责资格考核各个环节工作,准备考核题目,组织实施考核,确定考核成绩,填写资格考核评价意见。

二、面试时间、地点:

1. 时间:2024年4月19日(周五)8:30-18:00

2. 地点:兴庆校区科学馆439

三、面试要求:

1. 现场确认: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需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携带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英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等(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已修完成绩证明,获奖证明原件)

2. 学院成立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以及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要求考生采用PPT向专家组汇报,PPT不超过15分钟,内容如下:

1) 个人基本情况与前期成果介绍。

2) 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3) 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

每位考核专家根据考生的汇报情况,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按百分制给出分数。每位考生在本组的得分是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数。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70%。

四、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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