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促进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提升研究生运用知识、传播知识和沟通交流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辅助推进研究生课程“大班授课、小班辅导”教学模式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7〕88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1.学院应根据需求和设岗标准,结合名额分配表(附件1)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应优先为校管公共课配置研究生助教岗位。超出名额部分,各学院可自行设岗并提供经费支持。
2.选课人数与助教设置的基本标准见下表:
3. 英语小班实践课程每2个班聘任一名助教。
4. 教学改革课程、全英文课程、教学难度大的院管课程或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程,经学院审核同意,主讲教师可以申请配置研究生助教岗位。
二、聘任流程
(一)学院设岗
8月27日至8月29日中午12时,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管理→助教岗位申请”进行设岗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考《助教聘任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学校助教联合工作组将对各学院的设岗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系统中显示。
(二)学生应聘
应聘学生在征得本人导师同意后,于8月28日至9月1日中午12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三助一辅”栏目中进行网上申请。原则上不跨校区应聘。
应聘成功的学生填写一式两份纸质版《研究生助教岗位应聘表》(附件3),提交至设岗学院教务老师处。届时若无法提供应聘表,则此次聘任无效。
注:同一学期中,学生不得同时受聘本科生课程助教和研究生课程助教,不得在担任助教的同时受聘助管或辅导员岗位,不得冒用他人信息从事助教工作;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助教聘任资格。
(三)学院聘任
所有聘任完成不晚于9月4日。
1. 岗位设置审核通过后,结合学生的应聘申请,各学院根据细则具体要求开展岗位招聘。其中,无助教经历的学生比例不得低于60%,曾担任过助教的学生比例不得高于40%,原则上不跨校区聘任。
2. 各学院自行组织与聘任成功的学生签订《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附件4)。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本项工作可在线上完成。
3. 学院从系统中导出聘任名单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兴庆校区学生事务大厅#12研究生院工位),电子扫描版发送至zhiling_deng@xjtu.edu.cn。
(四)培训
聘任成功的助教必须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所在学院组织的培训,培训成绩不合格将无法继续聘用。同时,请加入专门工作群,并备注真实姓名与受聘课程名称,确保不影响后续助教津贴发放。
(五)津贴与奖金发放
学校助教联合工作组将加强对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学期末考核合格者,按照津贴标准一次性发放助教岗位津贴;表现优秀者,经评审确定后颁发“优秀研究生助教”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82666415,QQ群914889674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6日
http://gs.xjtu.edu.cn/info/1146/98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