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一、招聘专业及方向

   有机化学、合成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与化工、催化化学

 

二、招聘类型与条件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a.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

b.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突出的学术业绩,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已获得学术界同行的认可。

c.具有较宽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具备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 类别

招聘人员分为ABC三类。A类是指具有优良学术潜质、已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博士毕业生,其学术水平居于同龄人前列,以成长为国家四青人才或学校青年拔尖人才目标;B类是指具有较强的学术潜质、已在相关领域取得业绩的博士毕业生,以成长为学术骨干为目标;C类是指具有良好科研潜质,在工程技术开发、专利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业绩的博士毕业生,通过与政府、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或冠名支持,以成为行业科技带头人为目标。

2. 条件

a.爱国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进取意识。

b.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身心健康。

c.已在相关领域取得明显业绩,在发表论文、主持(参与)科研项目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表现出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研究方向符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要求。其中具体条件A类由学校掌握;B类由学院(研究院)制定,学校审批; C类由科研团队根据项目需要制定,学院(研究院)审核,学校审批。

3. 遴选

A类: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计划引进项目入选者直接入选A类。具有与以上项目入选者相当学术水平者,由个人申报、学院(研究院)推荐、学校评审。

B类:符合所在学院(研究院)招收条件,由个人申报、团队推荐、学院(研究院)评审、学校审核。

C类:符合所在团队招收条件,由个人申报、团队推荐、学院(研究院)评审、学校审核。

 

三、相关待遇

(一)我校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提供如下待遇:

1. 薪酬

a.提供3045万元的年薪。

b.聘为教授或研究员、博导,提供专属研究生招生指标。

c.根据需要为自然科学类提供100200万元配套经费,为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50万元的配套经费;有特别要求者,配套经费可面议。

d.享受35-50万元(税后)安家费,同时可租住或购买学校提供的住房。

e.为子女提供本地区最优质的就学条件。

2. 教授
a.直接采用长期聘用。
b.
学校提供安家费7-12万元、科研启动费12-30万元,享受国家工资、福利、校内津贴和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政策。
c.
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按月享受租房补贴。

3. 副教授
a.采用合约聘用,聘期为三年;聘期考核优秀者转长期聘用。
b.
年薪23-28万元人民币。
c.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6万元,科研启动费6-15万元。
d.
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按月享受租房补贴。
e.
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方面享受校内职工同等待遇。

4. 讲师
a.首聘期为3年,采用合约聘用,首聘期期满须晋升为副教授,聘期结束前未能聘为副教授者,终止聘用;副教授聘期3年,聘期考核优秀者转长期聘用。
b.
年薪16-20万元人民币。
c.
学校提供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4-10万元和相应办公条件。
d.
可租住学校过渡房或按月享受租房补贴。
e.
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方面享受校内职工同等待遇。

(二)我校将为青年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提供如下待遇:

1. 薪酬

a.基本年薪

A类入选者30万元/年,由学校提供(含国家资助部分)。B类入选者16万元/年,由学校提供。C类入选者不低于16万元/年,由所在团队和联合培养单位共同提供;中期评估后转入A类者,团队之前所付其薪酬由学校奖励回团队。

b.绩效津贴

入选者参与奖励性绩效津贴、科研及社会服务收入分配,具体按照所在学院(研究院)绩效分配办法执行。

2. 社会保险

入选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学校和个人分别承担。

3. 科研启动费、安家费

a.入选者可申请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b.入选者职务晋升或入选领军学者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后,学校按照相应岗位标准为其发放科研启动费(扣除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已支持数额)、安家费。

4. 其他福利待遇

入选者可租住学校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1500/月,享受本校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政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武生
   址:中国  陕西西安  雁翔路99号  前沿科学与技术学院(前沿院)
   编:710049     话:029-82667685

E-mailwusheng.guo@xjtu.edu.cn;gws31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