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电信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22-09-26 09:23   点击:

电信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2〕144号)、《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3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成立其他工作组,包括:系统操作组,负责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操作;日常咨询组,负责做好日常咨询工作。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面试考核,可被招收为电信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1、所在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生源);

2所在学科为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其他经电信学部学位分委员会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三、招收流程

1、预报名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3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1310:00—2420:00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我院将对2023年推免生进行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2、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3日开始,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9月28日0: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4)上传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如下材料(通过我校预报名系统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

a、证明学习成绩及排名的成绩单或证明件,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b、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生证;各类奖励材料)。

c、个人简历(自行制作)

5)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电信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及时组织安排复试导师组(3-5人/组)对给予复试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试考核。复试导师组一般由学科教授、副教授组成;复试将视情况采取现场面试和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同学以夏令营面试成绩作为推免复试成绩,不再参加复试考核。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正式接收时,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我院将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当日12:00开始接收工作,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于接收工作开始24小时内完成报名、录取,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推免生接收工作于10月20前完成。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同时,我院另设有“思源奖学金”、“电子1992奖学金”、“姚熹基金”等用于奖励研究生新生。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人负责

九、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 2023 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据学校文件,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学术型硕士生,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照《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西交研〔2017〕93号)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 2023 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4974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与信息学部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 20日


上一条:电子与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下一条:电子与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电子与信息学部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设计与制作:网络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