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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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7-17     点击量: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2015年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暑假期间是事故、案件易发、多发时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在放假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安全措施,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处处无盲点。

二、加强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切实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提醒师生员工放假离校前关闭门窗、关好水电;对师生员工开展暑期出行中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告诫学生注意安全,绝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危险水域游泳。

各学院、书院要对暑假不回家的学生做好在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对在校学生进行统计,于 726日前 将统计结果报学生处。

三、全面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彩钢板临建房、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大型活动场所、实验室、图书馆、电气燃气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要害部位。对达不到防火标准的彩钢房,将居住其内的人员搬离,对需要拆除的违规建筑及时清理。

在各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保卫处负责校级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实验室处负责组织实验室的安全检查;物业处负责所属施工工地和学生食堂的安全检查;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负责校内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住房处负责家属区的安全检查;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曲江校区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各单位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落实整改,杜绝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联系人:何志军  联系电话:82665639)。

四、认真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安排好暑假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带、值班制度,单位安全负责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辅导员、班主任要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及时向党、校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7 26 前各单位将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名单通过OA系统分别报党、校办和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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