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2009年暑假将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09〕5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应在放假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二、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放假前各单位要针对各自实际情况,普遍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各书院、学院要重点针对学生假期情况对学生进行分类教育和管理。对暑假回家的学生要提醒他们注意路途安全,了解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别要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造册,落实专人管理,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各学院、书院要将留校学生名册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校保卫处叶宝江个人邮箱。
三、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存放点。学生处负责组织各书院、学院有关人员开展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国家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的安全检查;物业处要加大对食堂、天然气、水电网管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力度,保障假期水、电、气的安全供应;保卫处要对全校重点要害部位和技术防范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安全检查和布置,要进一步严格暑假期间的校门管理,加大校园巡逻力度,维护假期校园的稳定安全。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四、认真落实值班、巡逻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及值班联系电话,报送党校办和保卫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尽职尽责,加强值班巡查,认真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确保信息畅通,以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综合 安全稳定 通知
抄送: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学校党政领导、
总务长、校长助理。
校长办公室 2009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