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8-07-17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08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西交人[2008] 58

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年度将进行一次职员职级晋升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职员职级评定、晋升实施办法》(西交人[2008]47号)规定的职员职级晋升条件及晋升程序做好本次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晋升范围及条件

晋升范围:聘用在五级及以下职员岗位的在岗人员。

年限计算:评定职员职级之日(以正式公布的日期为准)起至20088月底。

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者可不受任职年限条件限制。

二、晋升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中级和初级职员晋升由各院(部)、机关与直属单位或联合单位组织评议。高级职员晋升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议。

2、请各院(部)、机关与直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成立职员职级评聘工作小组,并将工作小组名单于95前报人事处聘任管理办公室。联合评聘的单位由各单位共同组成评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名单由人事处确定。

3、各评聘工作小组1010前将初级、中级职员评定结果、高级职员推荐人选及其《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报人事处聘任办公室。高级职员推荐人选还须同时报送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能够支撑申报表内容的相关业绩材料和证明材料等)。

三、职员培训及考试安排

1、初级职员晋升中级职员须参加相关考试。考试由职员在校人事处报名参加,没有参加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初级到中级晋升。

2、考试时间初步定在920。考试课程由参加考试者自学,暑假期间学校安排一次集中辅导,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820左右在交大主页通知。

3、请各单位于71823日,在人事处聘任办公室统一报名及购买教材。

四、其他事项

1人事处将于下学期初下达各单位职员职级晋升名额。

2、所推荐的高级职员晋升人选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家答辩评议会,答辩评议时间初步定在1018

3、《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在人事处“资料下载”中下载。

人 事 处

2008年7月14

版权所有: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网站技术维护联系人:张玥
技术支持电话:82668549

办公地址

兴庆校区:学生区东五舍A座(校医院西侧)
雁塔校区:教学西路南段(卫生免疫楼南)
创新港地址:敏行楼1-3100-1-310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