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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 2024-05-15 19:53:49点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继续招收书法学专业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完成高考报名;

2.有良好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且非色盲色弱;

3.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4.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的外语教学只使用英语,请考生酌情报考。

二、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

1.招生省份:河南、湖南、山东、陕西、四川等五省;

2.招生计划:不超过10人。最终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形式

1.专业课考试:考生按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书法学专业统考报名办法、时间、考试科目等参加专业课省统考;

2.文化课考试: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

四、成绩要求

1.省统考成绩要求

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2.高考成绩要求

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五、录取规则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成绩满足上述第一条“报名条件”和第四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50/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3.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六、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费:12100元/年,如上级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3.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七、监督机制

书法学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9-88964464,举报信箱:jwb@xjtu.edu.cn。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159918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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