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学校决定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21年9月19日至21日,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9月2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9月19日(星期日)、9月20日(星期一)放假调休。9月22日(星期三)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9月20日(星期一)的课程调整到9月18日(星期六)上;原安排在9月18日的课程停上,原安排的考试不作调整。各院(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放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9月18日前,各单位务必将中秋节值班表,统一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21年中秋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