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文件
西交群办[2013]2号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根据《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为保证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活动开展,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3.做好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
4.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5.组织协调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专题网站、舆论引导,挖掘宣传校内典型,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6.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7.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活动的信息报送、经验材料撰写、文件起草印发等工作。
8.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9.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1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3个组:综合组、宣传组和督导组。
1.综合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具体实施方案的起草及其他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筹备与组织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中央督导组的沟通联络服务工作。
2.宣传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专题网站、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上报情况。
3.督导组:主要负责对校内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等二级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对校内独立法人单位开展活动进行督导,及时发现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等。
三、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制度。办公会议主要是传达中央精神、中央督导组和学校领导小组有关指示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重要文稿;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落实有关工作。
办公室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
四、调查研究
1.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可派人随同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
2.办公室成员可适时到二级单位进行教育实践活动调查研究或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题调研座谈会,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