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是根据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需要,深化学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科研竞争力和人力资源开发,而成立的学校科学研究、科技发展和科技推广的主管职能部门。下设:重大科技办公室、综合办公室、项目组织管理处、基地与成果评价处、基础与海外合作处、重大专项处、产教融合与成果转化处、先进技术研究院。
科研院的主要职责是:
1、结合国家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学校有关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不断推进科技体制创新。从而为学校的科研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根据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和修订科研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有关学校科技激励和制约措施,使科研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2、项目及成果管理。根据国家目标,结合学校优势,全力争取各类科研任务,积极策划和争取各级各类重大重点项目及重大成果,力求最大限度的为学校争取到更多的资源和“闪光点”,并同时做好各类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工作。
3.重点科研基地建设。积极策划和争取国家级、省部级和重点科研基地,对学校在建的各类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实验室和开放实验室及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进行管理和服务,促进这些学科科研工作的发展,积极为争取项目经费,使之多出快出成果创造条件。
4、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参与技术市场,争取大型企业集团和部分省、市的各类科研任务,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工作。
5、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推进国际科研合作,扩大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6、承担科学技术协会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工作。
7、其他档案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咨询、科技论文管理、学术交流、科技信息宣传、科技统计等工作。
8、校内各单位科研秘书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9、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