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促进项目过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盘活科研项目存量资金,根据《自然科学科研项目(课题)过程管理办法》(西交科〔2019〕29号)、《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9〕23号)的要求,所有横向项目都应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期限结题。2021年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合同期限已到且经费全部到位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结题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将合同预留的外协费和硬件费额度全部执行完毕,如未完成,则需在科研院办理外协费及硬件费转回科研费的手续。
2.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等款项,且没有用此项目垫付预借发票保证金和税金。
3.项目负责人结题所提供的横向课题经费卡中的余额将全部做结账处理(含绩效户)。
三、结题所需资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通知单》(一式三联,见附件);
2.项目委托单位出具项目的结题证明或专家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3.有经费分本的合同须由总负责人办理相关结题手续。
四、合同延期、终止的申请
1.合同期限已到但任务尚未完成不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报科研院备案。
2.合同期限已到但经费未全部到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办理项目延期申请手续(同上条),或者与项目委托方协调签订项目终止协议。
五、办理流程及方式
1、办理流程
负责人或经办人持结题证明材料、《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通知单》(一式两联)到科研院(主楼E311)审核盖章,科研院审核后统一交财务处A205办理结账手续。
2.办理方式
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自然科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交财〔2019〕23号)的要求在两种结账方式中任选一种:
第一种:如选择100%转为科研发展基金,学校不提扣。
第二种: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组津贴奖励金=90%,学校提扣10%。
联系电话:
科研院 闪老师 于老师 82667086
财务处 景老师 曾老师 82664832
科研院
财务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