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精神,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交科〔2017〕49号)相关规定,现开始征集201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以下类别项目:
项目类型 |
子项目 |
每项金额 |
执行期 |
青年教师跟踪支持项目 |
A类(杰青培育) |
75万 |
5年 |
B类(优青培育) |
30万 |
3年 |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青年教师跟踪支持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青年教师成长为学术骨干,获得省部级及国家各类人才项目资助,重点聚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杰出青年基金(A类)和优秀青年基金(B类)。
(一)青年跟踪A类(杰青培育):
1.项目执行期: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资助额度和拨付办法:75万元/项,五年执行期内每年拨付15万元。(每年考核,决定是否继续拨款)
3.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
(2)申请人原则上须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
科研院每年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项目即行终止资助。
5.结题要求(以下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结题):
(1)执行期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杰出青年基金资助;
(2)执行期内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杰出青年基金答辩环节;
(3)执行期内申报杰出青年基金3次(含)以上且承办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会议。
(二)青年跟踪B类(优青培育):
1.项目执行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资助额度和拨付办法:30万元/项,三年执行期内每年拨付10万元。(每年考核,决定是否继续拨款)
3.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
(2)男性申请人原则上须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原则上须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
科研院每年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项目即行终止资助。
5.结题要求(以下3个条件满足1个即可结题):
(1)执行期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资助;
(2)执行期内获得陕西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未获上述两项资助但执行期内每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且执行期承办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会议。
二、项目评审
申报项目经所在学院初审后统一报送到科研院,科研院组织校外专家函评后进行答辩评审,择优资助。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开放日期为2019年5月6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交大首页->点击->点击基本业务费项目申报->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后,找到‘基本业务费项目申报’按钮,选择要申报的相应批次,按系统流程填写基本信息、下载正文模板并填写、上传正文。
申请人可按照附件中提供的申请书模板样式先行准备申报材料。待系统开放后按系统要求申报。
2.申请人在完成信息填写和正文上传后,可关闭当前页面,预览申请书并作出相应修改;在确认不再变动后,应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提交后申请人不可自主修改申请书。(如需更多系统操作帮助,可在页面上下载操作指南)
3.申请的项目在通过学院推荐和科研院形式审查之后,会生成最终版申请书(封面带二维码)。申请人在项目获批立项后,须下载打印该版本申请书(一式壹份),完成相关签字后,将纸质版送交学院。
(二)各学院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积极组织申报,严格做好资格审查,按时完成推荐工作。
2.学院系统操作权限将向各学院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和科研秘书开放。分管科研的院领导应在严格开展资格审查的基础上,代表学院在系统上最终点击推荐项目;科研秘书应按照院领导要求在系统上做好查看申报、点击审核、退回修改等工作。
3.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5日,过期系统将关闭,各学院应在此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
4.各学院应在项目立项工作结束后,收齐获批项目的最终版申请书(封面带二维码),统一完成签字盖章后,将申请书送至科研院基础与海外合作处(主楼E305室)。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问题
联系人:何会
联系电话:82665700
邮箱:hehuixjtu@mail.xjtu.edu.cn
(二)系统操作问题
联系人:彭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2667934 17710766993 17710767780
邮箱:pengtingrui@e-plugger.com
附件1:青年跟踪支持项目申请书模板(A类)
附件2:青年跟踪支持项目申请书模板(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