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和步骤 2018-01-09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建设中一项重要和经常性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基层党支部应本着对党组织负责和对要求入党的同学负责的强烈责任心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学校要求和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学生基层党支部在组织发展工作中的有关具体实施细则指导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1、确定积极分子


申请入党的同学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提交申请书后,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书和思想汇报应由积极分子本人及时交到学院党委办公室,思想汇报一个季度应至少提交一份。


2、确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党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同学担任该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按时填写《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3、积极分子培养


党支部应积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活动,包括学院党委组织的活动和支部的组织生活等,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党内生活的环境熏陶中加深对党的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报名参加每学期初的学校党课培训,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4、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定期分析研究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及工作、学习表现。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并经学校党校培训合格结业后,在听取党小组、团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全面考察和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须学业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在积极分子的前20%,或在本学院认定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校期间获得至少1项校级以上的奖励。在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在师生中具有良好的口碑。


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认为发展对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确定支部组织委员或专人对发展对象及主要亲属进行政治审查,并向党支部提交书面审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应结合个人的经历情况提交个人简历(自传材料)。


6、对发展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党支部指定专人征求和听取发展对象所在班委会、团支部、班主任、导师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形成推荐和民主评议材料。


7、撰写综合考察报告


党支部结合对积极分子的综合考察,就发展对象的个人简历、政治表现、现实表现(工作、学习等情况)、政审情况等撰写综合考察报告。


8、上报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后,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和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政审证明材料、自传、民主评议材料(后附导师意见)、党支部综合考察报告(后附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校级奖励证书复印件报学院党委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经学院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审查。


9、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审查合格后,学院党委将拟发展对象名单在学院主页党建专页布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


10、指导填写志愿书,准备召开支部大会


七天公示期结束后,发展对象领取《入党志愿书》,在支部书记和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可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借用党旗,做好召开支部大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11、召开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党支部召开发展新党员支部大会讨论并表决。发展对象应参加会议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申请入党的动机及思想发展过程等情况。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可以回避。


12、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大会在形成吸收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后,应及时在其入党志愿书栏内由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大会决议(签署决议时,应说明支部大会时间、应到、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及表决情况等),然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13、学院党委派专人谈话


学院党委收到党支部报来吸收中共预备党员的材料后,指派专人与该对象谈话,做进一步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并签署是否同意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


14、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批准该申请入党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15、学院回复,支部安排预备党员考察工作


学院党委审批后,将及时通知党支部和发展对象本人(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向党员宣布,同时积极组织安排好对该新党员预备期的考察工作,请正式党员为预备党员按期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三、预备党员的转正程序


16、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应在一年的预备期间内按季度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并在年中提交中期思想小结。在预备期之前的一个月内,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17、支部讨论、表决、报批


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18、学院党委审批、归档


学院党委收到党支部报送的中共预备党员的申请转正材料,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议和批复。然后,将学院党委的批复及有关入党材料送交学校学生档案室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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