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管理办法》(西交研〔2022〕102号)、《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文件的要求,现将管理学院2024年申请注册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
2024年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指导教师详见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s://yz.xjtu.edu.cn/info/1084/3875.htm)。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接收同力申博人数为0-1名。
二、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获得硕士学位(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3. 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4. 拟注册人员须事先与指导教师联系,得到指导教师确认并在资格审核表上“指导教师意见”栏签署同意并签名。
三、注册程序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否则申请注册无效。
1.网上注册
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3日
(1)登录“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bm.xjtu.edu.cn,项目栏须选择同等学力报名)进行同力申博预申请资格注册。
(2)按注册系统说明,注册后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信息和打印“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表”。
(3)下载及填写“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2024)”。
(注:网报时本人须上传学位认证等证照图片;并留记报名号及查阅注册系统各项栏目内容等;如我校正式在职教工网报须备注‘本校教工’及材料审核时本人须提供校人力资源部网所下载并审批的攻读学位申请表等。)
2.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 2024年6月5日前
提交材料清单:
(1)申请同力博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资格审核表;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3)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进行认证);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持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
(5)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方式:纸质版资料本人递交或通过顺丰快递(不收顺丰同城)邮寄。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报考处理。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管理学院教务中心(文管大楼105室),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29-82668084,邮编:710049。
3.报考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6月中旬
审核资料包括: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
审核方式:现场审核
4.综合评价
时间:2024年6月15日前
学院聘请至少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及评价。
5.确定拟注册名单
学院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在注册系统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协议书(协议书经本人单位签章后须及时在注册系统提交扫描件,否则均视为放弃申请)。学院拟于6月16日前将拟注册名单报研招办审批及备案。
6.缴纳培养费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申请注册人按照协议(及相关通知)要求,均须于6月25日-7与2日登录校财务处主页一次性完成培养费网上缴纳(网址:http://jdzfpt.xjtu.edu.cn/,且本人保留缴费凭证截图以备查)。按时在学校收费平台完成培养费全额缴纳(及研招系统随即将关联缴费状态)后,本次申请方可生效。逾期未按时网上全额缴纳培养费者,均视为本人放弃本次注册。
培养费:20万元/人
四、课程培养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学院要求,按照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具体事项见相关通知),开展相关学习及学位论文工作。申请人资格预申请通过后须在四年内完成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到期未通过课程考核者,申请人预申请资格自行清除。
关于课程培养的特别说明:管理学院同等学力博士与全日制学生一起上课(周内)。
五、学位申请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课程考试者,申请人资格预申请通过后须五年内,经指导老师同意,所在学院批准,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学位办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人是否已达到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资格。未达到资格者学位申请自动终止,申请人预申请资格自行清除。
六、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满足所在学科申请博士学位社会评价的基本条件;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的成果;
(4)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
关于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管理办法》(西交研〔2022〕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七、学位申请期限
学位申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则自行失去申请学位的资格,申请人预申请资格从学校数据库中自动移出,导师不再承担学位论文指导任务。因逾期失去资格的人员如需重新申请学位,须按上述程序重新从资格预申请开始,且须重新缴纳费用,相关已修通过的课程可以经过导师和学院批准后向研究生院提出学分承认申请,批准后可在新一轮申请中免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29-82668084
电子邮箱:zhangmin9353@xjtu.edu.cn
办公地点:管理学院教务中心(文管大楼105室)
管理学院网址:http://som.xjtu.edu.cn/
*请预申请注册考生实名加入2024西交管院同力博招QQ群以免错过重要注册信息,群号883222310。
九、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含不符合报名要求等)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4、培养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如需单位抬头票据网报时须在注册系统对应栏目注明,否则均为个人名称);
5、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6、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十、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执行,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2024年5月16日
附:
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流程
注册须严格按要求完成以下流程(具体见相关通知等),如申请人未按时完成所规定任何环节(含注册、协议及缴费等)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逾期不补。
时间安排 |
内容 |
说明 |
5月27日-6月3日 |
网上申请注册 |
申请人均须登录校研招报考服务系统申请注册 (网址,http://yzbm.xjtu.edu.cn ,应选择同等学力报名项目,网报时须上传材料、证照图片及需单位抬头票据须系统内提前注明等) |
6月5日-6月17日 |
审核评价 |
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价(申请人已按要求在注册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 |
6月18日前 |
确定预注册名单 |
学院、部完成拟录取(含系统录入,协议书在线发放、申请人方签署等),并上报研招办 |
6月19日-6月20日 |
审核预注册名单 |
研招办复核预注册名单,并生成注册学号(申请人方签章协议书均已上传系统) |
6月25日-7月2日 |
网上缴纳培养费 |
申请人均须登录学校财务处主页按协议完成培养费缴纳(网址:http://jdzfpt.xjtu.edu.cn/) |
7月3日-7月4日 |
复核已缴费名单 |
学院(部、中心)复核、上报已完成缴纳培养费人员名单(及系统中取消未缴清人员录取信息) |
7月5日 |
确定正式注册名单 |
研招办统计并确定正式注册名单(含取消所有逾期未完成注册人员名单等) |
待定(具体见通知) |
选课 |
申请人按我校相关要求开展选课等事宜(具体要求见选课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