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交校办发〔2024〕13号)安排,现将2024年国庆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202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10月1、2、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7日放假调休。10月8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调整到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原安排在9月29日(星期日)、10月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的课程停上。
二、作息时间变更
10月1日起,学校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作息时间表”由教务处下发)。创新港作息时间按试行方案执行,教学作息时间各校区保持同步。
三、值班安排
1.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情况处理。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研究所在创新港值班,系和实验教学中心在兴庆值班。
2.假期在岗值班时间:9:00-12:00、14:00-17:00
3.假期值班期间,学院公章业务办理在创新港校区,也可申请电子用印。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西交实(2019) 44号)的要求,逐级夯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场所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等)、放射源、麻醉药品等国家管控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重点针对实验场所中危险爆炸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胺类化学品等)规范安全管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涉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实验必须在规定等级实验室中进行,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需使用动物的实验室,必须获得学校实验动物中心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实验。加强实验场所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特别对气瓶、加热设备、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设施要加强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人,确保安全。
3.严格做好实验室准入管理,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作为研究生安全的责任人,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对一切进入实验室人员实行准入培训和考核许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4.加强实验场所门卫管理,各系所认真安排假期值班,落实安全值班责任,告知值班老师做好实验室人员出入情况的登记,教育学生严禁在实验室举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5.对于假期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实验场所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进行危险性实验和通宵实验至少2人在场,并事先需提交实验室所在单位安全员,转交学院安全员审批,各实验室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6.对于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场所,建议进行封门管理,可由安全员老师上报学院安全员(联系人:尹玉婷)登记临时关闭相应实验室所有门禁授权。离开前确认关闭门窗、水源、电源、气瓶、仪器设备等,加强薄弱环节的重点防范。
7.对于假期有施工的实验室,各单位要提前向学院报备,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刘云柯)。各单位要负责排查安全隐患,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