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从而在政治审查、思想品行鉴定过程中真实全面体现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现对我院研究生政治审查、思想品行鉴定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如果学生的招聘单位、升学学校等需要学院出具学生政治审查报告、思想品行鉴定、在校表现、综合鉴定报告等关于学生在校表现的证明材料,均需填写《生命学院关于XXX同学的政治审查/思想品行鉴定表》(见附件,后简称《鉴定表》)。
二、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打印《鉴定表》,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由所属或联系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导师分别从不同方面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字;
3.将填写好的《鉴定表》与招聘单位、升学学校要求的表格(如有)一同提交至创新港18-2043办公室;
4.由学工组根据《鉴定表》内容开具综合鉴定意见。
三、工作要求:各位党支部书记、班长及导师应从相关方面客观、公正、认真地对研究生进行评价,不允许存在掩盖事实、敷衍了事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