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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4-04-1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规定,2023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需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23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见附件1)。

2.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学院审定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2)、《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并电子版各一份报社会科学处。

3.其他事项

未按时提交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经学校复核的中期检查结果将在社会科学处网站公布。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维护基本科研业务费良好声誉,维护学校良好学风,认真组织中期检查工作。工作结束之后,学校将抽查部分单位,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联系人:王怡然

电 话:82663931

邮 箱:arielwang2023@163.com

地 址:主楼20楼西2007室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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