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17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需进行中期检查,2015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需完成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
2017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具体以社会科学处2017年度项目立项公示名单为准。
2.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2017年度项目负责人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经学院评审后,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中期检查情况表和《年度进展报告》纸质版并电子版各一份报社会科学处。
3.其他事项
2017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本次申请结项的无需参加中期检查。
未按时提交报告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
经学校复核的中期检查结果将在社科处网站公布。
二、项目结项
1.结项范围
2015年度批准资助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需全部完成结项,不能结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延期一年仍不能结项的做终止处理。
2016、2017年度批准资助的符合结项条件的可以申请结项。
2.结项条件
自由探索、学科交叉、国际合作、国际问题研究、专项研究的最终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结项。
(1)出版专著;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以上级别期刊(艺术、体育等学科可以为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研究报告刊发在《决策建言》及以上平台或得到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4)在重要报刊发表文章1篇以上;
(5)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锻炼成功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6)取得学院认定的其他重要智力成果。
其中,“重要报刊文章”、“其他智力成果”由学院认定,学校保留认可的权力。
智库成果培育和重大培育类项目的结项条件以取得智库成果和获得重大项目资助为结项之必要条件。
3.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评审,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所在单位项目结项情况表和《项目结项总结报告》纸质版并电子版各一份报社会科学处。
经学校复核的项目结项结果在社科处网站公布。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维护基本科研业务费良好声誉,维护学校良好学风,认真组织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项工作。工作结束之后,学校将抽查部分单位,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联系人:李红,电话:82663983,邮箱:leehon@xjt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