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主要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推免生招收工作。
二、招收条件
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面试考核,可被招收为我校研究生:
1.所在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
2.学习成绩优异,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
4.满足以上1、2条之一,且获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预接收。
三、招生流程
1.预报名
按照《外国语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13日12:00至9月21日12:00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仍须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2.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2日—28日期间,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9月28日9: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4)上传材料:
《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在“上传材料”步骤下载后,由本人及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未参加我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的学生,可不提供);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加盖公章);
③个人简历(按A4排版不超过一页,);
④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含专业排名信息,排名方式以所在院校推免生成绩计算办法为准);
⑤外语水平证明(如外语专业四、八级、大学英语六级、雅思、托福、日语能力考试等成绩);
⑥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通知等)。
注意事项:上述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压缩后上传(文件命名方式均为:报考专业方向-姓名-本科学校, 例如“日语口译-张三-”),材料力求精简,突出重点,总页数最多不超过20页,外语水平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建议采用缩印的形式,图文清晰即可。
5)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6)9月29日9:00开始正式接收,学院将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完成“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1. “预报名系统”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2.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我院将于9月29日9:00开始接收工作,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注意查看系统通知,及时完成接收程序。未按要求完成拟录取环节的,或有不接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情况,外国语学院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补录待定同学。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推免生接收工作于10月20前完成。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其他事项
1.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 根据学校文件,被我校录取的2025年学术型硕士生,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照《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西交研〔2017〕93号);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
3.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 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 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2668146/82665499
联系人:左老师
电邮:zuojia@ xjtu.edu.cn
申诉电话:029-82668145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