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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2024年10月25日 14:50  点击:[]


经济与金融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行“申请-考核” 制,根据学校博士生招生章程及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招生选拔办法如下:

一、招生规模

2025年经金学院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7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详见2025年博士生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实际招生名额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5年博士生招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博士生招生章程。

2. 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② TOEFL 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IBT);

③ IELTS 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④ GRE 成绩 300 分及以上(新);

⑤ GMAT 成绩 650 分及以上;

⑥ WSK(PETS-5)考试合格;

⑦ 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TEM-8 合格;

⑧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本人提交英语水平认定申请,须经学院专家审核认定同意报考。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4日。

网址: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

系统报名成功后请实名申请加入2025年经金学院博士报考QQ群:854122399,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部、中心)官方网站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网上报名、考核安排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申请报考材料清单

申请者须向学院提交以下基本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推荐书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必须高度重视;推荐人应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提供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材料;

6)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及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硕士期间学位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等相关材料;

7)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58月前),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研究生学位网进行认证);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境外学位申请者需提供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证书最晚须在政治理论加试前提交。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如报名时不能提交教留服的证明报告,需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明确承诺在加试前提交教留服的认证报告,如不能提交自愿放弃报考资格且报考进程终止。以上相关学位证、毕业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

9)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10)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参与项目类型、数量及参与程度等相关材料;

(11)攻博科研计划。主要包括研究方向的学术价值、水平及可行性等相关材料;

(12)社会实践及个人荣誉等。参加各类社团、竞赛、公益等活动及个人获奖等相关材料;

(13)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请将以上报考材料的纸质版整理排列(请勿装订,可以使用长尾夹),装在不透明文件袋中,2024年11月22日之前送或邮寄至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放弃处理;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各类证书原件将在专业考核期间查验,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和录取资格,。

材料递交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邮寄请务必用顺丰快递或EMS,不接受顺丰同城,注明“报考经金学院博士”)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高桥街道创新港校区涵英楼8楼8005办公室

收件人:高老师

电话:029-88966906

四、考核办法

(一)资格审核及材料评议

1.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相关材料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2.材料评议(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30%)

院考核小组专家成员(报考导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估,此环节占总考核成绩的30%。

(二)综合考核

1.专业考核(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30%)

时间:预计2025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考群内通知.

注:经济学参考书在经金学院网研究生教育中查看。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考核。持境外学位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40%)

时间:2025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材料评议及专业考核后,学院划定分数线,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由学院成立的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博士“申请-考核”制综合面试评分表中的项目进行评分,此环节占总考核成绩40%。每位考生考核30分钟左右,其中要求考生准备不超过20分钟的PPT向专家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约10分钟。主要汇报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

2)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3)科研计划报告,要求对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报告。

专家根据考生的汇报情况,对考生的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科研素质、心理状况、英语口语及听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给出分数。每位考生在本组的得分是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数。

总考核成绩(百分制)的计算:

材料评议成绩30%+专业考核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五、录取

考生系统报考导师为意向导师,根据考生总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学院先进行预录取(合格学生被授予预录资格)。学院预录取后,按照一定的排队机制,由有招生计划名额的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选择匹配成功后进行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六、相关费用及资助体系

1.学费

202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人•年。

2.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学校累计资助时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不超过5学年。详情请查阅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七、住宿

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计划安排和住宿资源情况,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统筹确定研究生新生学习校区并做好相应住宿安排,在校住宿最长期限不超过6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上级文件及住宿条件确定(入住符合条件的创新港校区学生公寓,拟按照每生每学年2400元收取住宿费),具体以当年度学校财务处公布的住宿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说明

1.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报名和考核要求详见学院通知。

2.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3.考生如存在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十、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2656906029-889669066 高老师

申诉监督渠道: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部、中心)提起申诉,学院(部、中心)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

学院监督电话:029-82656641

学院监督邮箱:liuxiaoxi@xjtu.edu.cn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博士生招生章程执行,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金融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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