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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2)
2022-10-10  点击:[]

 

根据《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 号)、《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 (西交研〔2017〕89 号)和《研究生新生奖学

金管理暂行办法》(西交研〔2014〕87 号)等文件规定,现将 2022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2022级全日制硕士推免生

二、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参加属地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三、 指标分配

新生奖学金特等奖:1名;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8名;

其余推免生获得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四、有关要求

1.统筹评定硕士新生奖学金与新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统筹评定 2022 级推荐免试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获得新生奖学金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推免硕士生自动获得学业奖学金特等奖,获得新生奖学金二等奖的推免硕士生自动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其余统考生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2.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开评定

学院按相同比例分别计算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各专业分开评定。

3.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兼得

根据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五、评选流程

1、推荐新生奖学金特等奖候选人。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情况核算各专业推荐名额;各专业申请学生进行自荐或系所推荐。

2、专家组评审。学院按照评选要求组织专家组,在规定时间、名额范围内对新生奖学金特等奖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其余硕士推免生按照推荐免试录取中的面试成绩评定等级;各专业分开评定。

4、公示。学院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人文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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