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全面展开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工作,激发各教学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职工绩效分配改革实施办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西交教〔2017〕69号)规定,同行评价由各开课学院负责,由系具体组织实施,力求覆盖所有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1.学院负责制定同行专家评价具体实施方案。
2.组织同行专家对学院课程进行评价,评价表见附件1《研究生课堂教学效果同行专家评价表》。
3.课程结束后,请及时督促同行专家提交评价表至学院汇总。
4.各学院按附件2《研究生课堂教学效果同行专家评价汇总表》汇总课程评价统计结果,将评价结果和评价实施方案在2019年9月17日前以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形式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zhanghua310@mail.xjtu.edu.cn,主楼1310办公室)。
5.联系电话:82664184 张老师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