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学校决定“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5月2日,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30日(星期六)正常公休,5月1日(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一)放假调休。5月3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已经安排在2011年5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5月4日(星期三)五四青年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计划的情况下,该日下午可由校团委安排青年节的相关活动。
四、5月1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和上课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夏季作息时间表”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联合下发,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学生、教职工遵照执行。
五、校园事务与物业服务处、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根据本通知精神,负责调整好兴庆校区、雁塔校区、阳光小区、曲江校区班车运行时间。
六、学校各单位要就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并认真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29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2011年“五一”节值班表(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1年‘五一’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