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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世民教授:《药品管理法》让我走上普法之路
发布时间:2024-09-05     作者:杨世民     浏览量:

198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颁布。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规定,引入了假药、劣药的概念,明确了违反《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确立了我国药品法治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当年,我作为西安医学院药学系(现药学院)药剂教研室的青年教师在四川医学院药学系(现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参加川医举办的第五期全国临床药学班学习。当时,看到《药品管理法》原文时,我非常激动,认真学习了多遍。期间,了解到贵校药学系吴蓬、刘良述老师提出给药学系学生开设药事管理学课程讲授《药品管理法》的信息,使我备受鼓舞。1985年1月,我从川医学习结束后回到西安,立即将川医药学系修改药学、药化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准备开设药事管理学课程讲授《药品管理法》的做法给我系领导汇报,引起了我系领导的重视。1985年3月,系领导安排我为学校药学系应届本科生开设了专题讲座,介绍《药品管理法》的内容。从此,我与《药品管理法》结缘。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将药事管理学列为药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制定了课程基本要求。1988年3月,我校药学系根据国家教委开设药事管理学课程的要求,决定筹建药事管理学教研室,系领导把我从药剂学教研室调出来负责筹建工作。从此,我改变了专业,走上了专门从事药事管理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之路。1989年5月19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成立药学系药事管理学教研室,我被任命为教研室副主任,1994年任教研室主任。

人生40年,与《药品管理法》相连、相伴,40年学法、普法,给我留下了很多美好的记忆,我从以下2点讲讲我与《药品管理法》的故事。

1.普及、宣传《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

2019年12月,杨世民为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理事会作“药品管理法修改概况”专题讲座

(1)为本校本科生、研究生讲授《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规是药学生必备的知识与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85年以来,我把宣传、普及《药品管理法》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予以落实。先后承担了38届药学专业本科生、19届制药工程专业、23届药学类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在药事管理学教学时,我提出了“问题引导、案例分析、精讲多练、课外实践”的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课堂讲授采用表格、流程框图、多媒体等直观教学的形式和学生参与的互动式教学,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本课程涉及众多的药品管理法规,我建议学生从法规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法律责任、术语含义5个方面去学习记忆。例如:讲授“药品管理立法”一章时,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为主要依据,重点讲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对常用术语举例做了解释。在讲法律责任时,以行政责任中的行政处罚为主线,结合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引导分析。如讲案例时,从分析入手,先讲明案情,再进行分析,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来确定案例的性质,再找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恰当的处理。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讲解,使学生学习考虑、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再给出一些案例让学生在课堂和课下分析、讨论,以培养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讲授和训练,使学生熟悉了在药学实践中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作为一名药学人员,在研制、生产、销售、使用药品时,应该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哪些事情。作为一名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来处理违法药案。

(2)走出本校,普及、宣传《药品管理法》

除承担本校学生教学工作外,1999年—2005年,我应邀为石河子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班、山西医科大学药学院本科学生,河南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班学生、宁夏医学院药学系师生讲解《药品管理法》。2004年、2005年、2010年应邀为清华大学国际创新管理项目学习班,2005年为国家行政学院县市药监局局长培训班、2009年为国家药监局处级以上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培训班做专题讲座,讲授《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2000年、2007年为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师资培训班专题讲授《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多年来,还为我校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药学院举办的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培训班讲解《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法规。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当年4月下旬,我应邀在北京、大连、长春、哈尔滨为药学会举办的药品管理法培训班讲课,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4月26-28日连续3天在大连、长春、哈尔滨讲课,白天讲课,晚上坐车赶路,虽然身体有点累,但能为宣传普及《药品管理法》做点工作还是很欣慰的。2001-2002年为天津市、河北省、陕西省、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班讲授《药品管理法》。最难忘的是为河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讲授《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前后讲了10多年,除在石家庄讲课之外,还在唐山、西柏坡等地讲课。自今我还记得2002年在石家庄北方大厦讲解《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情形,我讲了8个学时,学员有800多人,听课认真,课堂纪律好,学员的学习态度对我也是很大的鼓励。2001年在济南讲课时,我讲了3个学时,学员提问很踊跃,解答问题50分钟。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我应邀为广东省始兴、南雄市场监管局、贵州省贵阳市、宁夏吴忠市市场监管局、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师在线”(线上录课)、河北省、陕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西安利君制药公司、西安杨森制药公司、西安阿房宫药业、陕西省药事管理年会、陕西省执业药师协会、西安药学大会、西安医药化工学会、榆林市场监督管理局讲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2023年5月17日,我应邀在西藏药监局会议室为西藏自治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班讲解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我以缺氧不缺精神,缺氧不减情怀的认知激励自己,坚持讲课6个学时,课间休息,还解答学员的问题。(广东省始兴、南雄市场监管局举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培训班的消息分别在2019年11月8日和12月26日的《中国医药报》报道)。

2001年6月中国药师周,在重庆街头宣传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左二为杨世民

2.编写出版《药事管理学》教材、著作 培养药事管理工作的人才,编写高质量的《药事管理学》教材尤为重要。1991年,在吴蓬教授的指导下,我开始参与药事管理学教材编写大纲的讨论工作。30多年编写教材的实践,我总结出了药事管理学教材编写要以《药品管理法》为核心,以保证药品和药学服务质量与合理用药为重点,依照新修订的法规及时更新教材,力求反映药事管理方面的新知识、新法规、新进展,同时,教材也应与执业药师、药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衔接,才能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

30年来,我被《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社》等权威出版社聘为主编,组织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师编写规划教材和专著。我主编的教材和著作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药事管理学》,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药事管理学》,卫生部规划教材《医院药事管理》,全国高等学校制药工程专业系列规划教材《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国药事法规》、《中国药事法规解说》、《药事管理教育与研究》、《药事管理研究三十年——杨世民师生论文集》、《中国药事管理学科发展30年》、《中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20年》等著作。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组织编写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规划教材,我被聘为《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主编,2010年,该套规划教材出版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任局长邵明立为教材写了序言。1999年—2014年,我曾10余年受聘担任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药事管理与法规》的主编。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司组织编写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我被聘为《药事管理》的主编,2007年、2011年两次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聘为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的主编,组织编写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书。我主编的《药事管理学》、《中国药事法规》获优秀教材特等奖,陕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二等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药事管理学》(第2版)获全国高等医药院校药学类规划教材优秀教材二等奖,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2006—2010年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推荐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药事管理学》(第5版)被列为北京西单图书大厦2011年8月29日—2011年9月4日周销售图书排行榜第20位,交通大学建校120周年暨迁校60年经典教材。人卫版《药事管理学》(第5版)11次印刷,印数20.5万册。人卫版《药事管理学》(第6版)12次印刷,印数21.1万册。

以上教材的出版为本科生学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19年11月,杨世民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天创教育录制“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课程



原文节选载于中国医药报2024年08月31日——我与《药品管理法》

(作者:杨世民,药学院教授,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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