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发布时间:2024-10-2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根据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方式和规模

2025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采用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其中普通招考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直接攻博通过推荐免试选拔。2025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77,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具体要求:

1. 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及以上

2TOEFL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IBT);

3IELTS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 300 分及以上;

5GMAT成绩达到 650 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TEM-8 合格;

8)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 2 年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

、网上申请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4111-20241114日期间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者须向学院提交以下基本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需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份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需以pdf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需以pdfjpg格式上传系统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等复印件);需以pdf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6)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上述文件需以pdf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7)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以pdf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8)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需以pdf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需以pdf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10)原则上可根据博士生招生目录上的研究方向(鼓励学生的自主创新研究),提交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见附件);需以pdf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五、申请材料递交

所有申请材料需按以上清单次序提交纸质材料,并在202411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递交(逾期不交或所交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1)直接递交:携带申请材料到兴庆校区仲英楼A221办公室递交。

2)邮寄:需EMS或顺丰快递邮寄,邮寄信息如下:

 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

收件人:材料学院 冯老师

 编:710049

 话:(02982665286

六、申请-考核制办法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申请-考核”由资格审查、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三个环节组成。考核总成绩由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

1.资格审查

学院博士招生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基本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主要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学院将在202412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材料评议

学院博士招生考核领导小组将委派至少3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材料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全面、独立的评估、打分(满分100分),并在系统提交,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材料评议使用系统上传材料进行评审,纸质材料和系统上传材料需保持一致)。

材料评议成绩预计于1231号前发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材料评议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考核

1)现场确认

通过材料评议的考生于综合考核前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各个系室通知为准)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

②准考证,材料评议成绩合格后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注】不经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系室进行,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为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20分钟(采用PPT答辩形式)、提问1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及成果、读博科研计划等;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具体时间以各系室通知为准。

七、录取

各系室将以上两项成绩汇总后,按照各系室博士招生政策,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招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示,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合格后方为正式录取,并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八、相关费用

1.学费

202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标准执行,详见学校信息公开网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奖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学校累计资助时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不超过5学年。

详情请查阅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九、住宿

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计划安排和住宿资源情况,在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统筹确定研究生新生学习校区并做好相应住宿安排,在校住宿最长期限不超过6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根据上级文件及住宿条件确定(入住符合条件的创新港校区学生公寓,拟按照每生每学年2400元收取住宿费),具体以当年度学校财务处公布的住宿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cljw@mail.xjtu.edu.cn,监督电话:029-82668912

十二、其他说明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据《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入学前按照学院通知做好博士生网上信息确认、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等相关信息填报及确认工作。

2.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博士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报名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我院博士的考生,报名前必须和报考导师沟通,得到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4.各类专项计划参见各相关招生简章。

1)“材料工程”专业类别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详见“2025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2)我院2025年有“交叉培养”项目2个,目录中研究方向标注为“IDT”。该项目学生入学后的培养、学位和奖助等均按照《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5.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或录取阶段发现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配合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6.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7.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mse.xjtu.edu.cn/

咨询电话:029-82665286

联系人:冯老师

E-mail: fengyh@mail.x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10.28


  • 附件【科研计划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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