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换生项目选拔通知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生项目协议,2023年秋季学期交换生选拔工作启动,现将选拔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
2、政审合格;
3、无不及格科目且学分成绩达到交换学校分数要求;
4、2021级在校本科生(经金学院2022级,建筑学专业2020级);
5、之前未参加过港澳台地区交换项目;
6、不可重复申请同时间其它赴国境外交流项目,否则取消资格;
7、本项目暂不接受医学类学生申请。
二、名额及成绩要求
各校接收名额及成绩要求详见附件一。(受协议约束本表名额仅供参考,对方大学持有最终录取权利)
三、费用说明
1、学费:学费交本校,对方免收;
2、生活费:自理(备注:每月大约人民币1500元-3000元人民币);
3、住宿费:自理;
4、其他费用:往返旅费、医疗保险、书费、证件费用等自理。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节点:
1、2023年2月22日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二表格(需书院签字)和附件三表格(需手写签名),将附件二、三表格及英语语言成绩证明等材料纸质版交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
2、2023年2月24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初审签字后统一将纸质版语言成绩证明、成绩单(签字盖章)、纸质版附件三表格及附件四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
3、2023年2月27日前,教务处确定初审名单后提交港澳台办;
4、2023年3月1日前,面试确定校内推荐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项目校外申请阶段、提交纸质材料、待对方最终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
6、办理签注、购买机票和保险、赴港澳台地区学习。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视为作废。
2、请申请者务必在申请系统和申请学校官网查看交换生的具体要求。一旦申请成功,如无特殊原因,不可退出,否则将影响其它项目申请。
3、学校在本学期结束后,对成功申请者再次进行审核,并有权取消因成绩或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此交换项目同学的交换资格。
4、离校前修读计划确定、保留学籍、离校审批等手续需遵循《本科生赴境内外学习管理办法》办理,详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
5、凡录取学生务必办理出国出境相关手续,详见国际处网站“因公出境”“学生出访审批”,赴台学生详见国际处网站学生赴台申请流程,成功参加项目同学在返校后必须提交交流经验心得。
六、项目咨询
1、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8:00(冬令时)、14:30-18:30(夏令时),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2、项目报名、学籍、学分认定
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教务处
教务处办公地点:主E1303室
联系电话:029-82665477
3、项目内容: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郝老师
办公地点:科学馆202室
联系电话:029-82668230
温馨提示:
1、项目申请流程较为紧凑,请有意申请者尽快备好以下材料以确保顺利参加项目:1)语言能力证书或相关官方证明2)中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等。请务必提前备好。其余材料港澳台办将组织申请指导(入选者将得到短信/电话通知)特别说明。
2、项目如因出入境管理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发生变更,以相关政策和校方解释为准。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