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对象:
除违反外事管理纪律的研究生,或指导教师鉴定评语的评价等级为D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外,有一个月以上海外访学或实习经历,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经学校批准按期回国返校,且未参加过海外访学奖助金评定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参评海外访学奖助金。
提交材料:
(1)《研究生海外合作导师评价表》、《研究生海外访学奖助金申请表》、成绩单复印件(访学地的课程学习成绩);(其中,参加学校短期访学项目研究生已有的《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国外指导教师评价表》等同于《研究生海外合作导师评价表》,无须补填)
(2)在线填写收集表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海外访学奖助金评定结果统计表(电子版)【腾讯文档】2024年春季研究生海外访学奖助金评定统计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WZxVUtkR1ZKUFhs
(3)申请评定一等奖助金的研究生还需填写《电气学院研究生海外访学奖助金材料登记表》以及相应材料证明。
具体要求见《电气学院研究生海外访学奖助金评定实施细则》以及《研究生海外访学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西交研[2018]255号)》。
提交材料时间和要求: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含)
(2)【腾讯文档】2024年春季研究生海外访学奖助金评定统计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RWZxVUtkR1ZKUFhs;其他材料均为纸质版,材料纸质版交电气学院研究生教务(兴庆校区东一楼东226或者创新港3-2086)。
咨询电话:82664000(兴庆),88964000(创新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