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4〕118号)的规定及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及各系所负责人组成的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学院还成立其他相关工作组,负责系统操作、设备及后勤保障,并做好日常咨询及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收基本条件
符合《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所在学校为 42 所第一轮“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中直博生必须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所在学科(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或相关学科)为经我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及以上学科,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其他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
三、招收流程
1.预报名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5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13日08:00-9月21日18:00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我院将对2025年推免生进行预录取,详见我校研招网或学院网站发布的预报名通知。
2.正式报名
1)报名网址及时间: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9月22日—28日期间,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9月28日9: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工程硕博士专项的推免生,请选择正确的专业及研究方向(“领域—国卓专项—工程硕博士专项”)。
2)上传材料:在校历年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等。
9月29日9:00学院开始正式接收。
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
五、拟录取
1.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录取的推免生,务必于9月28日15:00前完成“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志愿填报提交,我院将于9月29日9:00开始拟录取工作,12:00前完成首批次录取,如名额有剩余将进行第二批次录取。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夏令营面试合格、取得预录取资格、其他推免生的顺序进行录取(以上每类推免生均按“双一流”建设高校、B+学科、其他优秀生源分类分批次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3.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要求推免生在30分钟内确认接受与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撤回通知。请推免生随时关注报名网页及短信通知,及时做出回应。
4.推免生须提前与导师联系,确定填报方向(参照我院2025年推免生招生目录),正式系统中填报的研究方向无特殊情况不予修改。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违规违纪
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4.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5.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咨询电话:029-88960042
监督邮箱:Jdjx100@mail.xjt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