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77号)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99号)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队伍配备情况及工作需要,现开展2022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1.在校研究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爱国守法、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4.应聘兼职辅导员必须经导师同意,并于聘用后向导师汇报,未经导师同意不得担任兼职辅导员;
5.学有余力,能够合理调配科研与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至少工作3小时,每周至少工作18小时,任职期限一般为一年;
6.担任助教或助管的研究生,不得同时申报兼职辅导员;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选聘程序
1.发布招聘岗位。各单位根据《2022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分配表》(附件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于4月2日(周六)前录入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发布岗位(方法见附件2)。
2.研究生申报。有意愿应聘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请于4月4日(周一)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岗位,填写《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3)。
3.用人单位考察。请各用人单位于4月7日(周四)前对应聘者组织考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对符合条件拟续聘的研究生,考察方式可从简。
4.学校审核。请各用人单位于4月8日(周五)前,将申请表与汇总表(附件3、附件4)原件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以“单位+兼职辅导员拟聘材料”为主题,打包发送至邮箱ygb@xjtu.edu.cn,党委研工部审核后,确定拟聘名单。
5.公示聘用。拟聘结果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且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1.选聘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是补充学生工作力量、培养研究生骨干的重要方式,请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动员、严格选聘程序、注重工作指导,促使研究生接受锻炼、提升能力、作出贡献。
2.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上岗后,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聘期考核,承担学校重大专项任务及相关工作。对不服从组织调配、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聘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且不再续聘。
3.本次选聘的兼职辅导员聘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一经聘用,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职,工作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任职证书并附考核意见。
联系人:白天
电 话:88965872
邮 箱:ygb@xjt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