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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 2024-09-19     点击量:

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系主任、教务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本院推免生的招收工作,并根据学校推免生接收章程制定本院的招收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整个接收过程平稳、有序、零差错。

二、招收条件

符合《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招收条件。

三、招收流程

1.预报名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5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13日12:00—9月20日18:00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名,我院将对2024年推免生进行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仍须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2.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2日—28日期间,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交纳报名费;

(3)9月28日9: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4)上传材料

请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个人简历(按A4排版不超过一页);

   本科阶段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处出具并盖章);

   英语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TOEFL成绩、GRE/GMAT成绩等);

   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学术论文、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注意事项:在系统中提交的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扫描整理到一个pdf文档中,材料力求精简,突出重点,总页数最多不超过20页,英语水平证明和其他获奖证书建议采用缩印的形式,图文清晰即可。文件命名:报名专业-姓名-本科学校。

(5)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报名工程硕博士专硕的学生务必要选择正确的招生方向“领域-国卓专项-工程硕博士专项”。

(6)正式接收工作开始后,学院将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完成“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考核,直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我院将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当日9月29日9:00开始接收工作,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2.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录取,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1)被我院预报名系统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9月29日9:00-10:00内完成:接受复试通知→接受拟录取通知等程序,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被我院预报名系统预录取的推免生,须在9月29日9:00起随时关注系统消息,若学院发送复试通知,须立即完成接受复试通知→接受拟录取通知等程序,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对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学院将实时关注报名情况,按照我院接收条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筛选,并在申请人报名后48小时内通过系统向合格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接获复试通知1小时内做出回应,并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申请。面试通过的推免生,需在接获拟录取通知1小时内进行确定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硕博贯通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同时在苏州、青岛、深圳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信息可向报考学院(部、中心)咨询。

3.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医学“5+3”一体化、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品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博士联系人:刘老师,82663938,lyx112@xjtu.edu.cn

硕士联系人:宋老师,88960086,sxsongqi@xjtu.edu.cn

申诉联系人:李老师,82663287,mathjd@xjtu.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9月19日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数学与统计学院

邮编:710049     电话 :86-29-82668551     传真:86-29-8266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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