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周如约而至,同学们准备好了吗?孟子曰“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诚信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考试过程中要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杜绝一切考试作弊形式!
重要提示一: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违反考场规则、影响考试秩序者,或擅自参加考试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二次考试作弊者,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电子设备与考场外联系或上网查询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重要提示二: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学生的处分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及本人档案。
重要提示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要提示四:
我校的考场均为标准化无死角监控教室,考试期间学校会安排巡考老师通过视频监控进行全时候监考或考后回放监考。
分数虽重要,诚信价更高!希望同学们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中竞争,以诚信展现良好学风,以实力证明自身能力。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