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西交党发(2021) 27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管理办法》(西交研(2015) 77号)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5) 99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法医学院全体研究生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1.法医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围绕学生、关心学生、服务学生,爱国守法、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踏实认真,有责任感和进取心;
4.应聘兼职辅导员必须经导师同意,并于聘用后向导师汇报,未经导师同意不得担任兼职辅导员;
5.学有余力,能够合理调配科研与工作时间,有文字基础,识大体、顾大局,有团队意识,服从指挥,任职期限一般为一年;
6.担任助教或助管的研究生,不得同时申报兼职辅导员;
7.兼职辅导员选聘原则上不跨所在科研与住宿校区;
8.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工作职责
1.在创新港协助完成法医学院研究生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2.协助法医学院党委、团委完成党团建设工作;
3.协助完成法医学院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文化建设、新闻宣传、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
4.协助完成学生宿舍安全检查、走访慰问及有关报告材料的起草工作;
5.协助完成学生各类表彰奖励、奖助学金评定、资助管理等工作;
6.协助组织学院各类学生活动;
7.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流程
1.个人申报。请有意向的同学于1月19日(星期五)18:00前将电子版个人简历发送至zero_ann@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年级-兼辅应聘简历”(例如:安然-23博-兼辅应聘简历)。
2.学院筛选。学院将对报名同学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最终人选。
如有问题请咨询:
刘老师:13484605815 安同学:159351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