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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会议制度



时间: 2015年07月07日  作者:  点击:[]

    医疗工作会议是医学部监管附属医院医疗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是附属医院交流医疗工作经验的一个重要平台,是提升医院管理的一条重要举措。特制定医疗工作会议制度。

    一、医疗工作会包括年度工作总结会、年度工作计划会和医疗例会。年度工作总结会和工作计划会每年度召开一次;医疗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医学部确定。

    二、会议由医学部主管主任主持。医院管理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准备。

    三、医学部主任、主管副主任、医管处正副处长及附属医院院长、主管医疗和护理副院长、医务部和护理部主任、医院管理委员会专家等是医疗工作会议的主要成员。

    四、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学校、医学部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2、附属医院汇报本季度医疗工作情况(汇报内容见《附属医院医疗工作报告制度》)。

    3、讨论研究医疗服务持续改进相关工作。

    4、讨论研究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持续改进相关工作。

    5、讨论研究医疗品牌建设、医疗技术互补、国家重点临床专科建设相关工作。

    6、讨论研究协调附属医院需要学校、医学部解决的问题。

    7、布置下季度重点工作。

    五、医院管理处会后一周内将会议内容形成《医疗工作通报》。

    六、医疗工作会要求

    1、医疗工作会议时间和地点应提前五天通知附属医院。

    2、 参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须向医院管理处请假。

    3、附属医院须按会议主要内容提前做好准备,汇报材料须提前交医院管理处。

    4、整改材料会后两周内交医院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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