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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标说明

时间:2024-01-02    浏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

根据国家及陕西省相关规定,我校于2024年1月起调整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标准,由学校从工资代扣。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扣费标准

2023年社平工资公布之前:本人缴费工资低于4217.17元的暂按4217.17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月缴费标准养老337.37元、年金168.69元);高于21086元的,暂按21086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月缴费标准养老上限1686.88元、年金上限843.44元);

2023年社平工资公布之后:同一职工同一个缴费年度内缴费工资保持不变,税务系统将对个人缴费基数与新上下限要求不一致的进行二次调整,在原社平工资60%至300%之间的缴费基数不再变更。

2.查询渠道

(1)扣费标准:个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应缴费款由学校代扣,本人可通过[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智能财务”查询工资明细。

(2)参保证明:本人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业务办理”查询参保缴费证明。

 

详询社保中心:88960025(创新港)82666155(兴庆)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传真:029-8266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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