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双一流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术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为做好“十四五”期间研究生精品系列教材编写与出版工作,制定此专项计划。
第二条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编写与出版的整体规划,优势学科、重点学科以及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教材建设力度;对已具有影响力的教材进行不断完善并形成传承;补足新兴、交叉学科和具有学校鲜明特色的教材,学校通过设立专项计划,打造符合研究生教学需求的高质量系列教材。
第二章 原则与目标
第三条 专项计划遵循“选优、选新、选特”的原则,围绕学校学科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依托研究生教育研究改革项目开展。
第四条 专项计划教材原则上应为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或拟新建课程使用的教学资料。“十四五”期间,学院以学科为系列开展教材建设规划并落实具体任务,学科评估A+类学科不少于5本,A类学科不少于3本,B类学科不少于2本。
第三章 建设要求
第五条 教材内容设计应具有系统性与先进性,能够充分反映并吸收学科或专业领域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先进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同时也应具有较强的教学适应性和推广性。
第六条 紧密遵循建设原则,专项计划的规划与资助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选优:能全面客观地阐述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概念与先进理论,科学系统地归纳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对已有一定基础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的优秀教材进行编写或内容更新与修订。
选新:面向世界最新学科与研究方向、国家最新需求,反映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较为先进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前沿研究生教材。
选特:聚焦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打造“交大特色教材”,凝练成果,推广教学改革成效,扩大学校影响,如:英语小班实践、工程伦理、全英文课程、新港报告等。
第七条 教材的主编应为我校在编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交叉学科、特色教材可适当放宽要求。优先支持领军学者、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课程改革项目负责人担任。鼓励与国内外一流大学、著名教授团队合作编著。
第八条 鼓励学院、教师对接优质且影响力大的国内外出版社进行出版;优先资助研究生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教材;优先资助全英文课程英文版教材、案例库等教学用教材。
第四章 申报与评审
第九条 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发布申报通知及计划指标,学院应结合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优化工作,组织学科系列教材的规划、申报。研究生院成立专门评审小组进行评定,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第十条 专项计划为五年规划,分批立项。予以立项的教材须在执行年内出版,最晚出版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2月。
第五章 资助与管理
第十一条 专项计划立项后执行期一般为2年,项目建设期间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验收等工作。获得立项资助的规划教材应在封面注明“研究生“十四五”规划精品系列教材”(全英文教材应标明“Quality Graduate Teaching Materials for the 14th Five-year Plan of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第十二条 学校对列入专项计划的教材资助3万元编写经费及全额出版费,专项计划经费由申报学院统筹管理,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为负责人。专项计划经费按项目进度拨付,立项后按年拨付建设启动经费1万元/项,签订出版合同后拨付2万元/项以及出版费。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学院应将本专项计划纳入学院研究生教育整体工作计划,为其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与环境,做好专项计划的规划、论证、推荐申报与实施。对于组织有力、推进有效、成果突出的学院,学校将在年度绩效中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为推动研究生教材的出版,对于暂未列入专项计划的其他研究生教材,可由学院申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资助部分出版费用。
第十五条 本专项计划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