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西交研〔2017〕88号),现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担任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的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优秀研究生助教”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至少完成一个标准助教岗位工作任务。
在岗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助教:
1.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的,或者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评审安排
1.学生申请。助教本人填写《“优秀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由主讲教师填写评价意见后并签字后,提交至设岗学院教学秘书处。
2.学院评审。根据全校研究生助教聘任情况,设岗学院组织专家评选出30人(见附件2),其中“学院评选指标”14人,“学院推荐指标”16人。学院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填写《“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研究生院。
3.学校评审。学校从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评审出3人,与学院评选出的14人形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助教”最终名单,共17人,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为“优秀研究生助教”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1000元。
四、上报要求
请研究生教学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优秀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word版、扫描版)发送至邮箱:zhiling_deng@xjtu.edu.cn,联系人:邓志玲,电话:82666415。
附件:
1. 《“优秀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2. 《“优秀研究生助教”名额分配表》
3. 《“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