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4-08-01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中心):

教材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要素。根据《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西交教〔2020〕49 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学期须对本单位开设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严格审核备案,请各学院(部、中心)依托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开展2024-2025学年季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工作,具体要求与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院(部、中心)分党委对学院教材工作总体负责。此次教材选用审查工作,应在充分总结吸纳往期教材审查经验的基础上,在学院(部、中心)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指导下有组织地开展,根据“凡选必审”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办法》和院级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选用审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学院(部、中心)教材选用审查应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原则上谁选用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二、审查要求

1.审核选用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支撑性、前沿性、规范性,关注教材的插图、案例引用的适宜性,思政融入的有机性。重点审查境外引进、外国语言文学类和哲学社科类教材,确保教材符合选用要求,不存在意识形态等问题。(参考《管理办法》第五条

2.全面落实教材选用更新机制,应尽可能选用3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原则上要选用相应教材的最新版),对标教材选用基本要求,确保教材选用质量。(参考《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重点关注第一至四项要求)

3.实行马工程教材目录清单实时更新和必须使用制度。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网址: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neirong/fenlei/kcjc/kcjc_gl/jcgl_mgcj/

4.讲义审查是教材审查的薄弱环节,请学院(部、中心)对本院讲义进行认真排查。

三、审查流程

1.教师选用

由授课教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教师需要在系统中指定课程教材,如未在系统中查找到对应教材,可发起教材新增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形式审核通过后方可选用该教材。如课程选用教材往期已通过学院审核,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调整(包括更新教材版本),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材变更申请表》,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在系统内完成对应课程教材信息变更。

授课教师及时关注教材版次更新,确保教材为最新版本(含修订版本)

以上内容所涉及的具体操作请参考《研究生教材选用指南(教师版)》。

2.学院审核

1教学秘书登录系统,审核教师新增教材信息,并下载《学院(部、中心)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专家审核意见表》(模板见附件2,以下简称《意见表》)。

2)学院(部、中心)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组织教材审查会议,根据审查要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备选教材进行审查,其间判定所选教材不当的,应及时反馈开课教师进行整改,审核通过后方可选用。专家审阅后在《意见表》“专家意见”栏中给出审核结论。

若教材往期已通过专家审核,则仅需完善《意见表》学院填写部分“备注”栏写明“审核时间(精确到月)和审核专家”,不必重复组织专家审核。新修订版本的教材需重新审核

以上内容所涉及的具体操作请参考《研究生教材选用指南(教学秘书版)》。

3.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督促教师于202499前完成系统内“教师选用”工作并于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审核,同时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材料上传同时将纸质材料(附件2、3、4)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4.学校公示

(1)研究生院将教材选用结果面向全校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教材选用结果报学校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联系人:王希双  联系电话:88963853

附件:

1.《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西交教〔2020〕49 号)

2.学院(部、中心)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专家审核意见表系统可下载

3.教材选用审核结果报告系统可下载

4.《教材变更申请表》

5.《研究生教材选用指南(教师版)》

6.《研究生教材选用指南(教学秘书版)》


研究生院  

20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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